代购、微商被人民日报点名了!
微商,微商,微商,到处都是微商,现在很多人的朋友圈基本已经被微商的广告给霸占了,现在朋友圈里没几个这样的人基本不可能了,自己的亲戚朋友也是纷纷加入其中,大有在这一行大捞一笔的架势。
但是近期,代购&微商,被人民日报点名了
一石惊起千层浪
大家都开始关心是不是以后再也不能找代购买东西了,那些做微商、做代理的是不是以后连发个朋友圈都要交税了,总之各种诚惶诚恐。
有些夸张的媒体甚至在说
微商,凉凉
代购,团灭
这一切都是因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
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
说到这里,叨叨君自己都开始慌了,平时关心的韩国的化妆品,朋友关心的澳洲的奶粉,同事老司机(被强行点名)关心的日本的马桶盖......还有朋友圈里的泰国、欧洲、美国代购们明年还能照常开张不?答案是,肯定受到监管,一旦违规,最高罚款200万!
下面是划重点时间
1、不管你做什么代购,都必须提供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;
2、按时交税,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;
3、没有中文标签、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。
还有,此次颁布的法律中给大家提到了一个新的专有名词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
要怎么理解呢?其实啊,淘宝、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、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、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!那么法律将会如何对代购和微商进行管理呢?
1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
法规明也就是说除了法律确说了不需要登记的之外,一切的一切都是需要进行主体登记,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。
要提醒一下,如果你卖的是食品则还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
2、必须依法纳税
我相信,说到这里大家都应该清楚明了了,办理工商主体登记就意味着你要缴税!按照以前的,代购和微商在朋友圈里发发广告,卖卖东西,赚到的钱一分两分都是自己的,但是今后可就不一样了,因为......
那么对于消费者们来说,是不是一件好事呢?
人民日报给出了一些解读:
其实新法出台的目的也不是说要去打击做代购的、做微商的这样的一群人,而是想真正对市场进行规范,保障消费者的权益,国家对于老百姓的买买买也确实操碎了心。
但是Hi叨叨也有一句心里话要说,如果每个老百姓都能放心买到最便宜的真货,或者,如果国内专柜的价格与国外价格相比只差个10%,谁又想辛苦的去找代购呢?
不是每个人都有火眼金睛,都能辨真伪,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用不完的钱,一瓶爽肤水在国外卖一百多,加上代购费和拼邮费也不超过两百,可是国内专柜就要三百多了。
宝妈们想买个奶粉,国内奶粉这个事件那个事件层出不穷,花钱买罪受的事情谁愿意做?很多产业的诞生是因为有市场需求,而往往这个需求又是被市场逼出来的。
如果国家真的想为老百姓办点事,真正想要规范好这个电商市场,就希望能够多下下功夫,好好管理一下假货横飞和价格虚高吧,别再让老百姓买到假货了!
做生意,讲的是信用,商家自己讲信用才会有更多的顾客,生意才能越来越兴隆,但是也请广大的代购和微商有自己的底线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别抱着侥幸的心理,不然到最后后悔的还是自己。